2020年上半年,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部署,强化审委会运行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审委会职能转变,切实发挥审委会在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监督方面宏观指导作用。现将全市法院2020年上半年审委会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如下(数据统计区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一、审委会工作基本情况
1、中院审委会工作情况
2020年上半年中院共召开审委会6次,研究文件议题14件,研究案件13件:刑事案件7件,民事案件5件;信访终结1件。与2019年相比,召开会议次数减少1次,研究案件数量减少2件,讨论文件议题减少8件。
2、基层法院审委会工作情况
基层法院也陆续进行了审委会改革,多数法院改革效果明显。2020年上半年浑江法院召开审委会9次,研究案件17件,审议文件议题5件;江源法院召开审委会5次,研究案件10件,审议文件议题13件;靖宇法院召开审委会3次,研究案件1件,审议文件议题10件;抚松法院召开审委会4次,研究案件5件,审议文件议题11件;临江法院召开审委会5次,研究案件3件,审议文件议题18件;长白法院召开审委会9次,研究案件13件,审议文件议题1件。
二、审委会工作基本特点
(一)持续不断推进审委会运行机制改革
随着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审委会运行机制改革也在深入。我院针对审委会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使审委会工作在规范下运行。规范审委会案件讨论和决议执行程序,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提高案件汇报的质量;弱化个案讨论职能,注重审判经验提炼总结和司法研究,加强审委会在案件法律适用上的指导作用;完善审委会议事、人员选任制度,逐步优化审委会成员结构,明确审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二)不断提高审委会研判案件、议题质量
1、要求承办人详细拟写审理报告,不得遗漏、隐瞒、编造事实和合议观点。
2、审委会委员严格履行审判职责,认真研判审理报告,为案件正确裁判提供指引。
(三)不断提升审委会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目前,审委会系统已实现了从上传报告、登记会议、审阅报告、到现场表决、在线签名、全程录音录像等功能。
(四)不断深化审委会保密工作
审委会研究案件、议题均涉密,或有重大社会影响,一旦发生泄密,会造成重大影响或不良后果。中院审委会召开期间和会议所形成的全部记录及音视频资料等,均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
三、存在的问题
1、个别委员发表意见有时过于简单。现有审委会决议案件一般是由承办法官直接汇报案件,委员不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过程,因讨论案件时间和案件类型的原因,个别委员不能充分表达意见,并说明理由。
2、办案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办案人员制作的审理报告说理性需要继续加强,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进行分析论证,用证据论证事实,用法律论证处理意见。
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在讨论案件之前认真查阅审理报告,审查主审法官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合议庭评议定性、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整个案件是否有疑点,初步掌握案件,在讨论时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从而作出正确的决定。审委会委员和办案人员的理论知识、法律素养的提升应得到更多的重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要进一步加强讨论案件和议事效率。案件承办人在上审委会前要认真写好审理报告、做好充分细致的准备,合议庭意见要清晰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继续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的工作机制基础上深化改革工作的落实,强化执行力,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
3、完善监督措施,提高审委会委员责任意识,促进审委会委员依法履职。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30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7 0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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