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上级法院的总体部署和文件精神,我院进一步规范、完善审判委员会职能,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现将1-10月份审委会工作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结合实际,完善审判委员会内部流程
为了更好地发挥审委会职能,我院依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一是完善审委会运行机制。规范审委会案件讨论和决议执行程序,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提高案件汇报的质量;弱化个案讨论职能,注重审判经验提炼总结和司法研究,加强审委会在案件法律适用上的指导作用;完善审委会议事、人员选任制度,逐步优化审委会成员结构,明确审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案例指导工作。通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议的重大疑难案件,针对个案加以详细说明与阐释,保证适用法律的正确与统一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给予当事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导向,有助于促成调解、和解,降低诉讼成本。我院运用案例研究指导审判工作,促进了裁判水平的提高,为人民法院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强化宏观指导工作。根据审委会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我院将加强宏观指导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用于研究审判工作中根本性、全面性问题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研讨,及时总结并分析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对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处理,归纳总结审判经验,用于指导审判实践,以提高审委会的科学决策能力。
二、严进严出,缩紧审判委员会议事范围
我院规定,案件需经分管院级领导、审委会秘书审查,呈报院长同意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讨论。做到提请讨论的案件要精,侧重研究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办案人员汇报要细,案情掌握透彻,报告简洁明了,争取一次上会即解决问题;审委会把关要严,各位委员在例会前要熟悉情况,讨论后明确提出意见;决议执行要快,审委会形成决议后,办案人员应立即制作裁判文书并宣判,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白山中院自推进审委会运行机制改革以来,进一步转变审委会工作职能,减少对审判个案研究,每季度进行审判态势分析,强化对审判工作的总体部署。1-10月份,中院共召开审委会14次,研究文件议题61件,研究案件17件: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5件,行政案件1件,执行案件1件;信访终结案件8件。与2018年1-10月相比,召开会议次数减少2次,研究案件数量减少2件,讨论文件议题增加48件。
三、依法履职,提高审委会委员责任意识
1-10月,我院建立审委会委员履职档案,如实记载出席会议情况、讨论案件议题情况、讨论规范性文件情况及表决情况统计,促进审委会委员依法履职,加强总结,以增强审委会委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公正性,确保对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取得时效。
四、数字审委会工作顺利开展
为实现“加强管理年”活动的目标,提升法院管理信息化水平,我院全面推进数字审委会应用工作。实现会前议题申请、领导会上审批、秘书安排会议、会中议题汇报、委员讨论、现场表决、笔录记录、委员在线签名全流程管理,保障审委会会议顺畅运行。
五、今后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和落实工作责任,持续压缩研讨案件比例,提高议事效率。明确责任承担,实现权责任相统一。
2、继续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在现有的工作机制基础上深化改革工作的落实,强化执行力,充分发挥各项工作机制的积极作用。
3、强化案例指导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发挥案例应用时效。
4、完善监督措施,提高审委会委员责任意识,促进审委会委员依法履职。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6 1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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