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白山市总工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0年6月28日上午,白山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正式揭幕。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红光,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宫斌,白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孟宪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勇,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晓伟专委和市法院立案一庭、民一庭干警、市总工会成员出席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宋茂源主持。
白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宫斌作出重要讲话,宫院长指出:构建多层级、广覆盖的社会化大调解格局是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形势所需,建立工会与法院的合作机制是双方优势的叠加,既赋予工会组织调处劳动关系的专业知识,也为法院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开辟了崭新路径。对整合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具有重要的创新性、建设性、现实性意义。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充分发挥其在诉前答疑、诉中调解、诉后释法、信访维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信任度,为法院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打造具有白山特色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平台,为推动工会和法院合作机制向前迈出坚实步伐。
仪式现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李红光宣布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正式启用。出席仪式的领导和部分嘉宾参观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全市两级法院依据各院实际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或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中心,由总工会选派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与法院确定的工作人员共同负责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及时审查,经评估适宜调解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工会调解组织移交相关材料。工会调解组织收到案件材料后,应当即时选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诉前委派调解期限为30日,诉中委托调解期限为15日。未能在期限内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调解的,调解终止,应当依法及时立案或恢复审理。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总工会的通力合作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是工会和法院工作机制的创新,是法院和工会在服务群众方面的新举措,总工会和法院一起努力尽快完善调解中心相关工作制度、程序,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效,切实把调解中心打造成为法院与工会的“联络站”、企业与职工的“连心桥”,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建设平安和谐白山作出法院和工会的应有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6 15: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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