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中院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功能定位,致力于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司法服务措施,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
1、人民法庭开展多元化工作机制,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及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
各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树立保障和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与辖区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1)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充分利用法庭职能配置优势,扎实有效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各人民法院采取与当地司法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将由家庭矛盾引起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纠纷、相邻纠纷、历史遗留的土地纠纷等先由人民调解组织处理,制定了人民调解组织公示制度,各级调解组织将调解人员名单、调解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与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确保内容完整、合法有效,提高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人民法庭充分运用法院(法庭)、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使一批社会矛盾纠纷不用进入诉讼程序即可得到有效解决。人民法庭还建立了与妇联、民政等部门的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合力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认真落实普法宣传任务,提升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人民法庭采取到企业、社区、学校、村屯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并联合新闻媒体开辟走进直播间、法院-妇联邀你说法等栏目进行普法,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建立以社区主任、村妇联主席等为成员的微信群,解答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3)通过法官进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激发网格活力、源头化解纠纷,形成“网格吹哨、法官报到”工作新模式。为全面对接基层网格,按照 “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目前全区已确定57名法官、33法官助理对接网格,对接310个社区和村屯,覆盖率100%。
(4)通过“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倾听群众声音、收集民情,对各类纠纷做到早发现、快调处,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诉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逐步向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目标迈进。白山地区目前培育了18个目标村村屯、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
2、实现人民法庭的综合审判职能,将家事审判、道交一体化审判工作,纳入到法庭审判工作当中。目前,全市13个人民法庭均系综合法庭。近年来,按照省法院“道交一体化”审判和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要求,各人民法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审判工作职能,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近年来审理了家婚姻家庭、合同、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各类纠纷案件。
3、推进“诉源”治理,诉调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法庭建立了多功能诉源治理平台,将纠纷预防、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集于一体,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以最经济、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法官审查后依法确认并出具调解书。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当事人矛盾激化不大的案件特邀和委派调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解,及时、高效的将案件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形成社会合力。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参与纠纷解决,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化解。人民法庭与妇联等机构建立了特邀调解制度,并吸纳了具备条件的妇女干部担任特邀调解员。为从源头上化解潜在的诉讼纠纷,在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地开设法官工作室,定期派驻人员指导和参与诉源治理工作。
4、优化资源配置,实行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法庭规定除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外,一律确定为简易程序审理,简易程序的适用,既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及时化解了纠纷,避免了诉累,也为干警减少了工作量。
5、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法庭工作,倾力打造“民生法庭”。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战线,是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两便”原则和“三个面向”思想,切实发挥人民法庭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为此,法庭审判人员走出法庭,跻身于民,深入基层、坚持到群众的身边去开庭,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办公地等场所组织开展“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间法庭”等活动,选择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就地审理、就地调处、就地宣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巡回办案。白山地区现共设巡回点26个。
下一步,白山中院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积极主动参与“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水平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更多的司法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5 0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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