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省、市关于“秋猎”专项执行行动的要求,抚松县法院以加大执行力度为目标,召集精干力量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中对拒不履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不仅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更加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次行动中,申请人王占美,董立路与被执行人徐少花、夏荣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2018年双方在本院达成执行和解,徐少花、夏荣泉夫妻二人每年偿还20万,直至本金160万及利息付清之日止,但在执行过程中,仅2018年偿还10万元,本院恢复执行后,多次催要,却拒不履行,抚松县人民法院于9月4日到万良镇依法对徐少花予以拘留15日。
此次执行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切实的保障了执行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更加为维护好社会的平安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奠定了法律的基础。
发布人: 鲍振国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9-09 1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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