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山市江源区法院受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白山市某公司拖欠丁某等7人工资款5万元,经丁某等7人多次催要,该公司未能给付工资,丁某等7让你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给付工资款。经法院调解后,规定日期内仍未偿还。丁某等7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联系不上。江源法院及时将该公司账户冻结,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账户3天内,杜某主动到法院要求偿还债务,据杜某称冻结其对公账户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对公司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及不便,杜某积极筹钱,把工资款全部结清。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0-15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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