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9日在白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准确把握司法导向,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25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45件,同比上升29.4%;结案19815件,结案率93.71%,同比上升0.46%。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809件,结案1701件,结案率94.03%。
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年初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34件,判处罪犯1006人。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黑恶势力犯罪等案件191件204人。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案件26件56人。依法打击关系民生保障的经济犯罪21件3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94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执行证据规定,努力提高案件质量。注重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3件,调解78件,调撤率69.03%,使106名被害人获得经济赔偿129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和谐。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年初以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202件,审结12771件。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6691件,维护了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597件,促进了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依法审理侵权纠纷案件757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一审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64.6%。
——加强协调妥处行政争议。年初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27件,审结393件。通过建立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有效对接。通过司法建议将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并向同级政府提出改进意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年初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8件。市法院对鹤大高速公路房屋征收,广泽兰亭、广泽国际购物中心、维多利亚花园等项目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专项报告,为我市涉及民生民利等重点建设项目依法推进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11月3日,市法院成功通过电子法院在网上公开开庭审理了全省首例行政诉讼案件,提高了审判效率。
——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年初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6118件,执结5817件,执结标的额为12.17亿元。为规范执行行为,市法院制定了《2015年执行工作意见》,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回头看活动。为加大执行力度,市法院投资140余万元建设了高科技的执行指挥中心,以信息化建设助力破解执行难。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47件,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20余万元;将392名失信被执行人和89个失信被执行单位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有效压缩“老赖”活动空间。为实现拍卖资产价值最大化,利用淘宝网平台,开展网上司法拍卖,已有26件案件执行标的物在线拍卖。
——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年初以来,市法院领导始终坚持深入基层走访调研,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一是带领业务骨干到江源区人参产业园区调研,实地了解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二是为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吉林星泰集团,了解企业发展“瓶颈”,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三是积极响应推动“美丽乡村”和“幸福社区”建设的号召,市法院先后深入到包保帮扶的抚松县西泉村、宏伟社区、大川村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投入85万元资金,帮助建设人参加工厂及仓储冷库,解决生态养殖、社区办公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认可。
二、强化窗口建设,践行司法为民
——完善服务平台,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树立“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服务理念,专门设立维军权绿色通道,全力做好维军权工作。为营造诚信诉讼的良好司法秩序,要求当事人在《诚信诉讼承诺书》上签字。同时,市法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促进了诉讼诚信。为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市法院共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43.2万元,为27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救助金201万元。
——狠抓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诉访分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因案施策、因访施治,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判后答疑、思想教育疏导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白山法院涉诉信访化解率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名,市法院立案二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现场会在白山召开,市法院就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做了经验介绍。
——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良性互动。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基础上,市法院制定了《关于尊重和保障律师正当履行职责的意见》,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律师尊重和依法维护法官履行职责的意见》。通过召开以“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开创公正司法新局面”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促进了法官和律师的良性互动,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质效。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管好案件流程和重要节点,实时进行跟踪分析、审限监控、案件催办。通过强化审判管理,案件发改率为4.03%,同比下降0.17%;上诉率为21.86%,同比下降1.3%,各项审判指标持续向好。
——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在立案大厅设置触摸屏供当事人查阅法院概况、公开承诺、审判流程和诉讼须知等事项,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材料。开庭审理案件均同步录音录像,归档案卷建立电子档案9450卷。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及时上传各类审判信息,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达9400余份。
——坚持因地制宜,建设电子法院。7月份,市法院设立电子法院体验区,配备了配套设施,方便当事人现场操作。11月初,市法院召开了电子法院网上立案推介会,向律师代表发放了动态令牌,目前网上立案达290余件。随着电子法院功能的不断完善,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等工作已全面展开,市法院成为全省首家实现网上阅卷的中院。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接,确保从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受理民商事案件同比上升5.4%,受理行政案件同比上升84.7%,当场立案率达99%。
——认真组织选任员额法官。依据《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吉林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市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拟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方案,报省高院审批后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全市法院严格控制法官员额比例,认真组织选任考试,从严考核把关,规范选任程序。经吉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第一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和表决,对全市法院197名员额内法官提出了任用意见。12月4日,全市法院首批入额法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进一步提升了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12月15日,全市法院根据人案基本均衡原则组建了由审判长指导下的64个相对固定合议庭,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今年,全市法院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四风”、“不严不实”和“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深化整治措施,力促落实整改,筑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根基;开展案件交叉评查,重点监督发改案件;加强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今年,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范业内行为,约束业外活动,守住从业底线,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今年,全市法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8期1173人次。以法官讲堂、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为载体,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增强司法水平,加强司法调研和理论研讨,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凡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案件审判,均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今年,市法院就民商事审判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工作中,全市法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作用。高度重视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办理、走访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畅通监督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里,全市法院有1人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有1人被授予“吉林好人·最美法官”称号,市法院被授予“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有28个集体和10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上级法院及时指导的结果,是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理解帮助的结果,也是全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团结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给予我们关心、理解和支持的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少数案件实体和程序仍有瑕疵,案件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的主动性仍有欠缺,便民利民细节需进一步完善;司法不透明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公开的广度、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六难三案”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司法作风需进一步改进;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司法职业保障尚需加强,特别是面临司法体制改革,一些法官思想波动影响工作质效等等。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能力。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定法治方向,强化司法公正。坚决服从党委领导,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建设、破解改革难题、树立司法权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提升依法用权、公正司法的自觉性,有效规范司法审判行为;通过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积极作用;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二是加快审判改革,推动司法公正。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院的部署,对体制性改革问题积极探索、有序推进。改革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逐步实现由个案研究向监督指导的职能转变;改革涉诉信访工作,实现诉访分离,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三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遵循司法规律,尊重公众需求,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100%上网,案件庭审100%录制存储备查;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常态化公开各类审判信息;建立定期考核通报制度,对涉及司法公开的事项定期通报,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公正。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上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扎实推进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以电子法院为依托,积极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诉累。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引导法官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能力、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使命,新的征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深感审判工作责任之重,任务之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创新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白山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打造全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国家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7-10-11 11: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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