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2年12月15日在白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邢吉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按照政治建院、实干强院、公信立院、廉政治院、监督兴院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实干强院,审判执行工作稳步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725件,审执结62266件,审执结标的32.43亿元。其中,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61件,审执结8252件。
1、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市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积极作用。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811件7144人。其中,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1044件176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742人。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贩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结了崔相福、郭西芹为首的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及建市以来最大、涉案冰毒达29,000余克的毒品案件。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审理经济类犯罪294件583人。依法审结了在全市有重大影响、涉案金额5300余万元,涉及130余名被害人的李忠杰集资诈骗案。坚决依法惩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审理职务犯罪689件924人。及时审结最高院、省高院指定管辖的三起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好评。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件,判处缓刑1218人,免予刑事处罚265人;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为宗旨,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罪犯155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推行交叉阅卷和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提高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在开展量刑规范化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量刑试点工作,白山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督导组的认可。召开打击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危险驾驶犯罪等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8次,营造打击犯罪的强大声势。加强对受到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1.3%。
2、依法调判民商事案件。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五年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1753件。其中,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253件。依法审结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土地承包等案件19317件,妥善处理因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1646件。妥善审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共审理合同纠纷案件21783件。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强化调解对接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民事一审、二审案件调撤率分别达到62.2%和37.2%。
3、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18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80件。其中,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4件。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8件,结案率达92.11%。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新型诉讼模式,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重大、敏感案件的行政协调力度,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五年来,协调撤诉、调解案件达594件,占全部结案数的40.99%。市法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成立拆迁纠纷协调委员会,形成了多元化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书的积极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围绕服务林区稳定发展,市法院与市林业局、吉林森工集团驻白山六个林业局建立联席制度,及时化解涉林纠纷,促进了林权制度改革。在抚松新城和临江双河电站等大项目建设中,积极提供法律服务,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保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顺利实施,市法院邀请政府主管领导、各有关行政机关组织召开座谈会,出台了多项应对措施和指导意见。今年下半年,市法院依法规范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促进了我市征收补偿工作的开展,得到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
4、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5729件,其中市法院执结847件。切实规范执行行为,改革执行方式,对执行案件实行“分权制约、分段执行、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控制”。推行执行工作一体化模式,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协调、调度全市执行力量。今年8月,为解决执行装备落后、影响执行效率等问题,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了执行装备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由市委领导挂帅,建立了法院、公安、银行、工商、税务、住建等20个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制定《白山市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实施细则》,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新闻发布会。认真开展“清积”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采取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以及曝光、悬赏、发布报告财产令等措施,执结了一批疑难案件。五年来,共执结各类难案、积案1165件,执结兑现标的1.73亿元。
5、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建立和完善审判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审判案件,协助星泰集团解决生物制药项目中遇到的专利法律问题;帮助正基卓岳集团域外维权,挽回近亿元资产损失;稳妥审理临江聚宝电站破产案件,促成中国华能集团对聚宝电站的成功收购。为保障经济发展,组织召开全市知名企业家座谈会,征求司法服务意见和建议,先后出台了《服务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为白山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办法》。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班子成员挂帅的司法服务工作组,深入全市重点项目所在地和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法律服务437次,累计培训企业员工5400余人次,帮助企业预防和避免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集中开展积极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活动,出台了《关于为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与116户小微企业建立联系点,全力服务企业发展。今年10月,积极稳妥处理恒巨铝业(白山)有限公司涉及7480余万元系列清偿案件,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赞誉。五年来,共审理涉企案件12900余件,为企业减缓免交诉讼费438.98万元,帮助清收欠款10.93亿元,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公信立院,司法为民形象全面提升
1、积极推进司法服务机制创新。实行“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为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提示,简化立案程序。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完善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繁简分流等工作举措,两级法院共巡回办案2700余件(次),处理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组织送法活动520余次,提出建议800余条,发出司法建议43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1738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26.72万元。畅通申诉渠道,切实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共受理申诉审查案件1344件,审结再审案件271件,维持53件,发回、改判136件,撤诉82件。加强“维军权”工作,在“白山法院网”开设“维军权”专栏,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便捷、有效的渠道。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深入开展了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活动。五年来,采取领导包案、预约接访、集体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有效措施,共化解涉诉信访案件729件。市法院连续五年涉诉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在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经验介绍。特别是在今年十八大会议期间,加大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力度,积极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实现了涉诉进京正常和非正常访双零登记的工作目标。
2、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创新。构建纪检监察、审判管理、涉诉信访“三位一体”的司法管理新模式,建立了案件流程管理、卷宗质量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审判管理机制。坚持质效指标综合评估排序制度,严抓审限管理,完善三级审限预警机制,制定并细化了全市法院统一适用的《审判流程管理细则》,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监督,全市法院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大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并推广了我市经验。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审判管理推进年”、“审判监督年”活动,通过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对全市法院典型案件进行评析、点评,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特别是今年下半年,针对当事人反映的一些司法突出问题,我们通过严抓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结案率、上诉率、发回率、改判率、调撤率有了明显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3、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创新。开展“司法公开促进年”活动,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法院信息发布、触摸屏和互联网案件查询系统,方便群众查阅案件信息。实行裁判文书、法官承办案件数量审限、质量情况公开的审判管理“三公开”制度。截止目前,全市法院通过国际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0138份。通过《长白山日报》、“白山法院网”向社会公布了市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开设“网上举报”专栏,深入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2次,1195人受邀“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提高了司法透明度。今年6月,市法院在全国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会上介绍了经验。
4、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市法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资2500余万元建成集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科技审判庭、数字审委会、电子阅览室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科技审判综合大楼。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开通六个县(市)区基层法院的数字中继线,拓展了三级数据专网宽带,全市法院均开通了内部网站,建成了具有远程提讯、庭审功能的高清科技法庭、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立科技审判庭21个,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市法院在全省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司法鉴定、警务保障工作,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晋升为吉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示范等级,连续8年实现鉴定工作零错案、零信访,连续15年实现安保工作无事故。
三、坚持政治建院,队伍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1、始终坚持把握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确保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同步。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党员承诺事项,推进“三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先进文化建设的五年规划》,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凝聚力。
2、始终坚持抓好班子建设提高干警素质。健全党组会议制度和学习制度,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2008年以来,市法院机关通过调整、竞争上岗等方式任用中层干部34人;通过遴选方式使16人走到市法院岗位。认真开展“双评查”活动,随机抽取1162份裁判文书进行审查,通过现场旁听、庭审直播等方式共评查庭审(听证)264次,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提升队伍素质。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212期,培训干警2310人(次),参加省和国家级培训232次739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7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3、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首要地位。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领导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和“整治司法不公、严惩司法腐败”专项行动,共开展司法巡查5次,督查活动13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庭审不规范、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法院形象。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力度,整合资源,通过明察暗访、案后回访、信访原因倒查以及当事人来信、来电等多种渠道,及时查处干警在审判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15人,追究刑事责任2人。
4、始终坚持营造良好外部舆论氛围。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分别邀请国家、省、市级11家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不断拓展法制宣传的辐射面,提升吸引力,扩大影响力。五年来,共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吉林日报》、吉视法制频道,以及市级各类媒体发表稿件21005篇。
四、坚持监督兴院,法院工作社会效果显著
1、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管理、涉诉信访等工作,积极接受政协民主评议。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创编《白山法院人大代表工作专刊》,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意见》,组织代表、委员观察庭审,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认真听取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全市法院共走访省、市级人大代表782人(次),召开座谈会10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听证298次808人,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8次128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工作专刊》2280余份,对人大代表关注的53件案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2、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健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沟通机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受理检察院抗诉案件129件,审结122件。其中维持42件,改判29件,发回重审27件,撤诉、调解24件,促进了司法公正。
3、诚恳接受其他社会各界监督。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设立院长电子邮箱,开设网络民意沟通平台。在原有23名司法廉政监督员的基础上,聘请25名省市媒体记者作为司法舆论监督员,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30%以上,加强了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扩大了司法民主。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法院共有6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81个集体、95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奖励;153个集体、492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奖励。其中,市法院连续十一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民一庭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执行局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法院有1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有1人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有1人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官素质不高,案件质量不高,差错案件、瑕疵案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案谋私、裁判不公等潜在因素还依然存在;“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给审判工作带来的压力有待进一步缓解;涉诉信访仍处高位运行态势,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工作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全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司法公正为立足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白山“较发达城市”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第一,着眼于强化理念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继续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教育、公平正义教育、廉洁司法教育;继续落实司法利民惠民措施,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继续在化解执行难上下功夫,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
第二,着眼于实现公平正义,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规范执法尺度,统一裁判标准,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平公正;把群众关心关注的审判质效管理作为重点,继续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能动性,充分调动、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完善民意沟通机制,认真研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着眼于维护社会和谐,努力提高矛盾化解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条主线,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目标,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执行和解、行政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调解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案件调解率,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第四,着眼于促进廉洁司法,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继续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继续完善司法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我们信心满怀;肩负新任务,我们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建设美丽幸福白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14 1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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