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白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军警民法制共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丰富法院普法“走出去”与“请进来”互动宣传内涵,5月17日上午,白山边境管理支队24名警官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旁听一起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公开开庭审理案件。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3月13日,被告人金某某多次从域外走私黄金共计241,690.6452克,价值人民币60,551,943.26元。被告人赵某某受金某某指使到某边界接收走私的黄金五次,数量4000克以上,共计收到金某某给其的报酬900元。被告人张某甲、谢某某直接向金某某收购走私进境的黄金,数量为239,952.55克,价值为人民币60,092,790.26元,并将黄金全部转卖给沈阳某珠宝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某乙受张某甲指使,具体负责将黄金分批送往沈阳某珠宝有限公司。上述五名被告人涉嫌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审判长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公诉机关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和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过程中,全体警官认真听取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一系列法庭审理活动,并结合自身在边境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深刻感受到了案件庭审中程序与实体公正的重要性。通过庭审,让参加旁听的边境管理警官深刻体会到办案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完全有可能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定性与审判。庭审结束后,警官们一致认为,通过这次刑事走私案件旁听,“零距离”感受到了犯罪嫌疑人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为之惋惜痛惜,让在场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强烈的触动和深刻的教育。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要做到廉政教育与警钟长鸣,更要提高自我约束力和遵规守纪意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22 1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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